《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(2018—2021年)的通知》发布。
空气能源网小编了解到,前不久,《关于印发伊犁州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(2018—2021年)的通知》发布。
方案中提出,当前伊犁州直清洁取暖比例低,冬季取暖主要以燃煤为主,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大量使用薪柴、散烧煤,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,迫切需要推进清洁取暖,这关系到广大群众温暖过冬,关系环境空气质量改善,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、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。
以下为文件内容节选:
一、总体要求
(三)发展目标
预测到2021年,州直总采暖面积需求达到7500万平方米,新增取暖面积800万平方米。根据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(2017-2021年)》精神,在2018至2021年期间,继续加大清洁取暖投入力度,提升清洁能源装备水平,优化清洁能源结构,新建、扩建及改造清洁取暖设施,计划到2021年,州直清洁取暖面积达到4700万平方米,清洁取暖率达到70%,热网系统失水率、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;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,既有用户逐步开展高效末端散热设备改造。城镇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达到50%。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,基本实现散煤供暖清洁化,形成公平开放、多元经营、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。
1.清洁取暖热源建设目标。到2021年,州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4700万平方米,其中,电锅炉、空气能热泵等电取暖300万平方米,清洁燃煤及其他类型集中取暖4400万平方米。
表1 2018-2021年清洁取暖面积指标
3.节能建筑提升目标。2018到2021年,州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,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%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;实施节能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,其中,城镇新建节能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约1700万平方米,农村新建节能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约300万平方米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供暖热源
因地制宜采取清洁取暖方式,统筹热源、热网、用户等条件和因素,科学分析,精心比选,全程优化,积极推进。
空气源热泵再次被列入地方推进清洁供暖的热源方式,可见其清洁化、无污染的特点极其符合清洁取暖的需求。随着清洁供暖的推进,各地采暖方式都迎来了可喜的变化,燃煤锅炉不见了,污染减少了,天空变的干净了,人们的冬季生活“温度”也上去了。